询比采购变更公告
本项目中电爱华配电增容2500KVA项目,采购人为******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于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发布采购公告,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的询比采购,项目编号:CECOM-2025-BD03-0570。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工程名称:中电爱华配电增容2500KVA项目
2.1.2 工程地点:东莞市虎门镇赤岗骏马一路2号中电爱华园区4栋
2.1.3 建设规模:10kV。
2.2工程范围:扩容2500KVA配电设施,包含变压器、高低压配电系统、电缆敷设等,以满足用电可靠性及安全性要求。包含设计、设备供应、安装、调试、验收及并网送电全过程服务。
2.3 预估采购规模:人民币195万元。
2.4 工期:计划开工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计划完工时间2025年7月31日,工期45日历天。
2.5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委员会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关联方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响应。
3.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3.6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须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3.7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响应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5月28日至2025年6月3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购买采购文件,登录“CEC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网址:******/)。购买采购文件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审批通过)—购买文件—填写订单信息—(审批通过)—下载文件(具体参照平台页面右下角“供应商操作指南”)。
支付方式:
(1)电汇购买:完成“注册”后,以“电汇”方式支付并上传电汇底单(不接受个人名义付款),审批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
******有限公司
******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账 号:******5868
联 行 号:******5725
注:说明
① 请在汇款附言上注明项目编号。
② 标书款发票:增值税发票以贵司注册时填写企业信息为准。
③ 务必于递交截止期前在“CEC电子采购平台”完成保证金相关信息填写,并上传保证金电汇底单扫描件。
(2)网上在线支付购买(较方便):完成“注册”后,按“网上在线支付”--提交--个******银行卡应具备银联、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客服电话:010-******
客服邮箱:******
工作时间:09:00-11:30 | 13:30-17:00
4.3采购文件售价800元/标包,售后不退。
4.4如未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5日9时30分,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4层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5.3采用邮寄递交的,需按5.1条执行。邮寄递交,视为对开标过程及结果无疑义。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CEC电子采购平台(网址:******/)上发布。
已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无论是否参加本项目,供应商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的全部项目资料,供应商负有完全的保密义务。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4层
联系人:姜宇、于铮
联系电话:******、******
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