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城区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工程(勘察、设计)(重新招标)
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E************002
各投标人:
现就长乐城区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工程(勘察、设计)(重新招标)招标文件的有关问题澄清、修改如下:
一、问题与答复
问题:1.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7.1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和******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而投标须知前附表35.1其他中35.1.21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请问如符合要求,本项目是否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即可,可以免缴保证金?
答:是。
问题:2.招标文件第138页要求《设计说明和图纸汇编缩印本》封面必须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招标文件未提供技术文件封面格式,请提供。
答:详见《福建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设计招标文件(2018年版)通用本》。
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招标人:******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日 期: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