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县鑫曙光屠宰加工厂
年屠宰1.01万头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位于聊城市高唐县姜店镇梁庄工业园区670号,占地面积为11182平方米,建筑面积1050平方米,主要包括加工车间、冷库、待宰牛棚、办公区等建设,建成后可达到年屠宰1.01万头牛的规模。
二、主要环境问题对及采取措施
(1)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待宰牛棚、屠宰加工车间以及污水处理站恶臭。
牛屠宰车间收集的废气经碱喷淋+活性炭(TA001)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污水处理站中的隔油池、调节池、缺氧池等全部加盖密闭,封闭收集恶臭气体,排入“碱喷淋+活性炭”处理后经一根高15m的排气筒(DA002)排放。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屠宰废水、车辆冲洗废水、除臭装置废水、检测废水、制冷机组排水和生活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用于车辆冲洗,制冷机组排水用于车辆冲洗。其余废水收集后一同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固废
本项目所有固体废物均能做到合理处置和综合利用,不外排,对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
拟建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牛叫声、加工车间设备噪声、制冷系统的泵和压缩机噪声等,源强为70~85dB(A)之间。项目对噪声源采取设备均位于密闭车间内,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噪声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各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2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高唐县鑫曙光屠宰加工厂
联系人:王龙生
联系电话:******
四、征求意见公众的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涉及到项目周围的有关单位、有关专家及有关公众。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您填写的公众意见表。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链接: ******/s/1NelBW4YKFDXd9NuKwHfTeA提取码: xmx2。
六、公众获取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或社会团体可从如下链接下载(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链接: ******/s/17LAPqCGLqkFo3nSG******办公室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版全本,时间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十日内有效,即公众提出意见或建议的时间截至2024年6月21日。
公告发布单位:高唐县鑫曙光屠宰加工厂
时间:2025.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