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_@_@廊坊市广阳区卫生健康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_@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具备所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并提供与所投产品一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相适应《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提供与所投产品一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4.本项目采购内容:移动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眼科超声、心电图机、黄疸检测仪、尿常规等检测设备
******服务中心将进行服务能力提升计划,实现更持续更稳定的医疗卫生服务,满足群众就医需求。
6.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等: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
7.采购标的数量:一批
8.供货期限:合同签订10日内完成供货,并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9.地点:廊坊市广阳区#_@_@450000#_@_@2025-08#_@_@ #_@_@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廊坊市广阳区卫生健康局本级 2025年01至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