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松阳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建设项目(EPC+O)工程充电设备项目
招标序号:ZHSYFZF-2025-014
招标单位:******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5年7月17日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徐工 057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并满足工程交付要求,所采购的产品(包括设备)须达到出厂检验合格、检验检测合格、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交货期:到货时间:合同签订之后1个月内
公示时间:2025年7月17日至2025年7月21日
******委员会推荐5名合格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 投标单位名称 | 预中标价 (元)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1 | ******有限公司 | ****** | 吴群 |
2 | ******有限公司 | ****** | 闻治家 |
3 | ******有限公司 | ****** | 姚家渭 |
4 | ******有限公司 | ****** | 徐龙法 |
5 | 弘诺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周姜俊杰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