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兴隆河夏官营双店子段防洪治理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榆中兴隆河夏官营双店子段防洪治理工程已由榆水发〔2025〕4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水利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榆中县河道监督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榆中兴隆河夏官营双店子段防洪治理工程
2.1.2 建设地点:榆中兴隆河夏官营双店子段。
2.1.3 建设规模及内容:该工程共需新建护岸共3段,总长度910m。其中:左岸布置2段,护岸总长度500m,右岸布置1段,护岸总长度410m,新建固床坝1座及河道清淤。
2.1.4 工程总投资:250.54万元。
2.1.5 资金来源:省级水利发展专项资金
2.1.6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7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1月28日
总工期:150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2-2024******事务所或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投标单位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近5年(2020年05月至今)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投标单位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5年(2020年05月至今)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5年(2020年05月至今)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参与本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与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水利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的在职人员(需提供2024年1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在人员、管理、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以上人员均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并将承诺书编入投标文件中,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3.3、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并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中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截图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并编入投标文件中;
3.5、投标人须承诺近三年(2022年5月至今)没有出现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及安全事故,并将承诺书编入投标文件中。
******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施工标段投标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及“无拖欠工程材料款的承诺书(格式自行拟定)”,并编入投标文件中;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严禁工程分包转包,严禁设计与施工、施工与监理单位之间存在隶属、连带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将否决其投标,承诺书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3.8、投标人中标后需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服务平台》录入要求填报的完整信息(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起止时间:2025 年5月30日—2025年6月7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通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需要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请点击“我要投标”按钮(******/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本项目后续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6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兰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端口在线上传电子投标文件(MTSF格式一份、TSF格式一份、CZR格式一份,上传通道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4小时开启);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接受异议的方式:以书面形式在线提交,接收地址为******:9002/website/complaint/index(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
联系部门:榆中县河道监督站
联 系 人:代发强
联系电话:******
接受投诉的方式:书面形式
******水务局
联 系 人:张海涛
联系电话:******
地址:榆中县城关镇栖云北路247号
注:
1、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甘肃交易通水利工程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请各投标人选择相应的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
2、关于原件的说明: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投标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单独递交原件备查,若提供的材料存在虚假行为,将对其产生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注:中标后,招标人有权查阅中标人各项资格证明原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榆中县河道监督站
地 址:榆中县城关镇栖云北路247号
联 系 人:代发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榆中县兴隆佳苑(S101南)1号楼1单元301室
联 系 人:许朝晖
联系电话:******
备案单位:榆中县水务局